无公害草莓生产中禁止使用的化学农药有哪些?

2025-03-12 1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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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草莓生产的病虫害防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以生物防治、综合防治为主,充分保护和利用天敌。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广谱性化学农药,以及致癌、致畸、致突变“三致”农药,可采用矿物源药物,化学防治尽量选用高效、低毒、无或低残留农药,有限度地使用中等毒性农药。所有使用的农药均应在农业部注册登记。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参照GB 4285和GB/T 8321(所有部分)执行。保护地优先采用烟熏法、粉尘法,在干燥晴朗天气可喷雾防治,如果是在采果期,应先采果后喷药,同时注意交替用药,合理混用。

在无公害草莓生产中严格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禁止使用的农药种类有:

(1)有机磷类杀虫剂(高毒) 如对硫磷(一〇六五)、甲基对硫磷(甲基一〇六五)久效磷、甲拌磷(三九一一)、甲胺磷、甲基异柳磷、氧化乐果、乙拌磷、磷胺、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内吸磷、灭线磷、硫环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杀螟硫磷(杀螟松)等,这类农药对人、畜毒害较大。

(2)有机氯杀虫、杀螨剂(高残留) 六六六、滴滴涕、林丹、艾氏剂、狄氏剂、三氯杀螨醇这类农药的毒性虽较低,但因其性质稳定,在生物体及土壤内不易分解,经常食用施过这几种农药的果实,其残毒在人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