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不收取滞纳金。减免政策执行期间,不会影响人员正常流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关系转移接续仍按现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