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是为了保护土地所有者权益,这是国家法律规定,是严肃的,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任何人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土地确权证上登记谁的名字,土地就属于谁。他人无权占有。她老姨强占不给,已严重违法,你们可以先找村委会,不行就到乡里告她。正义在你们手里,一告一个准。照我说的做!
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方把土地归还给你媳妇。当然如果当初登记时你媳妇跟她老姨就土地所属权达成了某种协议的话,而且她老姨也已经履行的协议内容。那么你们再反悔就不好了。
现在是法治社会,涉及到自身权益的事情都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确权证上是谁的名字,这块地的使用权就归谁。你可先跟老姨沟通协商,将法律条款拿给她看,如果行不通就只能拿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可以到村委会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反映,要求她归还。
如果是她的东西那就像你们村反应,不给就告她,最好就是合理商量下,软的不行就别怪没有情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