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给我的答辩状,没有被告单位的公章和法人

2025-02-25 08: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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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种情况应是法院认可的,作为原告,可以按照答辩状上的内容进行驳斥准备就好。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回答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四、证据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