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想变更到妻子名下,如何办理?

2024-12-16 12:28:3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可以的,可以采用过户方法,更换房产证名字。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回答2:

房地产权利人法定名称改变或房地产现状、用途变更时,当事人申请权属情况变化后的登记。户方法,更换房产证名字。

  1. 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 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 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4.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 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回答3:

1.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
2.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未婚证明)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1.契税:二套房或144平米以上契税为3-4%;首套房1.5-2%;90平米以下1%。
2.营业税 ● 成交价的5.5% (满5年免交)----办理赠与公证后没过五年也可以免交。
3.个人所得税 ● 成交价的1%
4.交易手续费 ● 6元/M2;
5.转移登记费 ● 80元/件.
6.产权证查档、房产证贴花● 5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