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024-11-24 08: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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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 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 格。

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法 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时, 才可提起诉讼原告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争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 程序提起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人不 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良法院 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 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期限另有规 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情况耽误法 定期限的,待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 决定起诉期限。这是延长起诉时效的一项特别规定。

1.行政诉讼是个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 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

2.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 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 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 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 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 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