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委员中推举产生的。
村民直接票选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村民委员会推举产生村委会主任。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通知》:村委会主任服从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一)选举大会投票程序。
采取选举大会进行选举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流程如下:
1.宣布大会开始;
2.奏国歌;
3.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
4.宣布投票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
5.候选人发表竞职陈述;
6.检查票箱;
7.启封、清点选票;
8.讲解选票;
9.根据需要派出流动票箱;
10.验证发票;
11.秘密写票、投票;
12.销毁剩余选票;
13.集中流动票箱,清点选票数;
14.检验选票;
15.公开唱票、计票;
16.当场公布投票结果;
17.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18.宣布当选名单。
参考资料
民政部关于印发《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引用时间201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