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三十年,即每三十年重新分配一次。参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原则上三十年不动,一般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