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出现哪些情况,应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024-11-24 13: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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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回答2:

下面是无效投标的情况,采购法里摘的,投标文件的问题太笼统,你下 下边的内容吧: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