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价:买卖双方互评,信用积分以心、钻、冠形式展现,每笔交易评价一次,可选择匿名评价。
在信用评价中,评价人若给予好评,则被评价人信用积分增加一分;若给予差评,则信用积分减少一分;若给予中评或十五天内双方均未评价,则信用积分不变。如评价人给予好评而对方未在十五天内给其评价,则评价人信用积分增加一分。
相同买、卖家任意十四天内就同款商品的多笔支付宝交易,多个好评只加一分、多个差评只减一分。每个自然月,相同买家与非淘宝商城卖家之间交易,双方增加的信用积分均不得超过六分;相同买家与淘宝商城卖家之间交易,买家信用积分仅计取前三次。
评价人可在作出中、差评后的三十天内,对信用评价进行一次修改或删除。三十天后评价不得修改。因骗取他人财物、发布违禁信息而产生的非正常交易,淘宝有权删除双方评价。
好评计1分,差评扣1分,中评或不评不计分;
14天内同用户购同一款商品只计1分;
每个自然月C店双方最多之计6分,依据交易拍下的时间;
信用评价B店卖家不计分,买家之计前三次;
C店评价三十天内可以修改或删除;
自然月就是指每月的1号到那个月的月底;
评价不计分请核实是否属于以下两种情况:
1、每个自然月中,相同买家和卖家之间的评价计分不得超过6分(以淘宝订单创建的时间计算)。超出计分规则范围的评价将不计分。
(解释:每个自然月同买卖家之间评价计分在[-6,+6]之间,每个自然月相同买卖家之间总分不超过6分,也就是说总分在-6和+6之间,例如买家先给卖家6个差评,再给1个好评和1个差评,则7个差评都会生效计分;若买家给卖家7个差评,则只有6个差评计分。)
2、若14天内(以淘宝订单创建的时间计算)相同买卖家之间就同一个商品(无论成交几件)进行评价,多个好评只计1分,多个差评只记-1分。
3、其他情况:1若命中低价商品管控规则可能导致评价不计分,相关规则解释点此查看。2消费者给予商家的评价若商品属于闲置商品,则评价不计分
如果不显示,有两种可能。
一、你们的交易不合理。比如一件衣服,全新的,他卖给你才一块钱。那么系统会认为这是作弊的,你们评价后,评价是不生效的,也就是说看不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应该会有邮件提醒的。
二、淘宝的系统问题。可以打电话给淘宝客服
如果上面说的情况都没有出现~~
看下这个评价发生的交易,看同一个买家是不是在同一个自然月内已经购买过这个商品,且已经作出过一次评价.这种情况下是不积分的.
如果这个也不是的话就可能是系统延迟了,你到"我的淘宝---信用管理(评价管理)"里面看看,如果是有效评价,即使网络延迟了那里也会显示
是不是已经过了本月的次数了,一般一月双方可以评价5-6次,多了就是无效的好评,不+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