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长春办理居住证

2025-02-23 10: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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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长春办理申领居住证有三种方式,具体办理方式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一、按照购买(租赁)房屋条件申请居住证

申请条件:                        

1、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

2、暂住登记时间满半年后办理居住证。

3、居住满半年以群众在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间满半年为准。在同一城区内不同派出所内居住的,暂住登记时间累计满半年也可申请办理居住证。

申报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相片  

2、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二、按照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条件申请居住证的

申请条件:

1、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

2、暂住登记时间满半年后办理居住证。

3、居住满半年以群众在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间满半年为准。在同一城区内不同派出所内居住的,暂住登记时间累计满半年也可申请办理居住证。

申报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相片  

2、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三、按照在当地连续就读条件申请居住证

申请条件:

1、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

2、暂住登记时间满半年后办理居住证。

3、居住满半年以群众在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间满半年为准。在同一城区内不同派出所内居住的,暂住登记时间累计满半年也可申请办理居住证。

申报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相片  

2、学生证原件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

扩展资料:

目前,《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实施。按规定,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申领居住证,持证人作为居住地常住人口可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居住证制度实施之初,全省公安机关为充分满足群众办证需求,将2016年4月15日至2017年10月1日设定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实际居住已满半年但未到公安机关进行居住登记的居住证申领人,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制发证件。

据省公安厅户政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规范居住证制发工作,今年10月1日以后,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受理居住证件申领要求,居住时间以到公安机关登记时间计算,如果申领人未在公安机关登记居住或登记居住时间不满半年的,需先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待登记时间满半年后方可办理居住证。

为了给居住证申领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户政部门在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开通了居住证在线预约、申报业务。申领人可以在网上登录预约、申报该项业务,免去排队等候的苦恼。此外,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持有人应当在居住地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

参考资料: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居住证申领一

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居住证申领二

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居住证申领三

回答2:

公民在长春异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有合法就读,就业和居住证的可以根据相关情况带上对应的资料到当地居住证办理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
具体办理情况对应所需资料参考如下:
1.购买(租赁)房屋:
(1)本人居民身份证 及相片;
(2)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2.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
(1)居民身份证及相片;
(2)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3.当地连续就读:
(1)居民身份证及相片;
(2)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办理流程。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回答3:

1、外来人口在长春市居住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首次申领居住证先在居住地管辖派出所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180天方可受理居住证。
2、居住证损坏不能辨认的,证件持有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居住证丢失的,原证件持有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办理补领手续。已领取居住证的居民变更居住地址的,可以凭已领取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地址变更手续。
3、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的,代办人除提供委托人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回答4:

1、有房子的拿购房证明文件、身份证、社区证明(到社区就给开了)复印件到所在区的派出所就能办理

2、没有房子的需要租房证明(最好是单位也能开一个工作证明)、身份证、社区证明(到社区就给开了)复印件到所在区的派出所办理

回答5:

居住证办理者本人持以下材料
>房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租(借)房合同(协议);
>一寸照片
到所在派出所登记填表,然后等待审批制证完毕后去领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