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额度。首付款金额加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的合同价值或成交金额、计税金额二者较低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统一调整为60万元。该项政策自2016年3月24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