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原审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224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有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