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本人回答如下:
您与二房东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效力问题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目前二房东未经房东的同意,即将房屋转租给您,您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您与二房东之间是有效的(原则上不涉及诈骗),但是房东可以解除其与二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六条的规定,若房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二房东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二房东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
已交付的租金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在房东行使合同解除权之前,您和二房东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您已交付的租金以及退租,则需要依据您和二房东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执行。当然,您可以和二房东协商,协商不成,再走法律途径。
担保人问题
您所述的担保人,从描述来看,不清楚其在房屋租赁中的角色定位。更多的像是房屋中介。如果其是房屋中介,则您可以依据您与其之间的中介合同行使权利;如果没有合同,或者非中介,那么对于他所说的,您需要有证据证明,否则无法要求其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担保人是房屋所有权人之一,则看其是否代表房东行使权利,否则,也无法追责。
处理建议
鉴于此情况,如果房东解除其与二房东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因二房东无法提供您所需承租的房屋而违约,二房东应当退还您房租以及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种可能性有多大,则需要视房东与二房东的关系以及房东能从中得到的利益了。
以上分析,供您参考!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要回的难度有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