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包青天III不合理的地方
第一个故事中,萧军被杀的情节太牵强,《侦探学院Q》里是在案发房间里的柜子上放置了一个花瓶,附近有一台多功能的收录机,通过播放一首乐曲(低音部分修改过,增强了许多),是花瓶产生共振,掉落下来;《包》里呢,在案发房间架子上的古琴上放上花瓶,凶手在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地方弹琴,使得案发房间架子上的古琴产生共振,致使花瓶落下,这可能么?????
第二个故事中,主持大师被杀,凶手用冰锥杀死的长水,然后算好时间,利用屋顶的小洞照进来的阳光,使冰锥溶化,溶化后的水,流进坐垫里的石灰中,产生热量,使长水的体温变化,制造不在场的证明,不合理的地方:
一、杀死长水的凶手就是少将军,长水是在少将军一行到来的第一天晚上就被杀了,而这个晚上少将军整晚都在妓院中,他如何有时间去计算太阳照射的时间?????
二、包拯一行人去的是鲁,也就是今天的山东,当时天气很冷,还在下雪,应该是12月左右,也就是在冬至前后,这个时间,白天很短,太阳通过一个小洞照射在冰锥上的时间也肯定很短,所以,冰锥肯定比较小,那么,溶化后的水能不能经过层层的衣服,还有坐垫,从胸口处流到坐垫里的石灰包里????
三、包拯他们发现长水的尸体时,长水的衣服时干的,所以包拯才会对消失的凶器感到疑惑,到后来被冰划破了手(其实这一点也很假)才察觉,那么短的时间,那么冷的天气,衣服干的了??
四、就算是水流到了坐垫里的石灰包里,但人是热的不良导体,最多下半身可能会有些温度,但是胸、颈、头、手、手臂绝对没有可能会被加热的;用尸体温度伪造死亡时间,在很多推理小说里都有,不过,基本上用的都是电热毯,只有这样,才能对全身进行加热。
第三个故事中,丁函被杀
首先,有没有这样的石头,自己要重一百多斤,还必须是空心的,里面还必须能放两百多斤的水,平且,还要能做成石臼?????
其次,凶手为了能够制造丁函自杀的假象,连这样稀世的石头都找得到,却弱智到,连死人是不可能吸进烟尘的事情都会不知道????
剧情需要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