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感觉你更看重赔偿
那只是个线索 又不知道具体通话内容 不能当做证据
你得把问题反看。没准是他前妻想跟他复婚呢。故意制造矛盾呢
那是在骚扰你,你要淡定,说不定你老公没有那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