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你那两次签注使用是完全合法的。
只要你的《港澳通行证》具备有效的签注,就可以前往港澳地区。
17日入境香港,使用了一次签注,18日出境;当天再入境,就使用了第二次签注,这是合法的。如果你返回大陆后,想再前往香港,就必须要到出入境部门办理续签。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到你。
签证使用完毕或者过期的情况下,可以马上续签,不用等间隔。香港没有出入境的时间限制,但澳门有,至少要相隔两个月的时间才能再次出入境。
三月两次,三月一次,一年两次,一年一次之类的都是代表这些签证在这三个月或者一年内有效,而不是说三个月或者一年只能去一次或者两次的意思。
用完就能马上续签。拿到签证可以马上再去。
这个次数是进香港一次再出来一次才算用了一次有效次数,你这样就是把2次都用完而已,至于时间限制,我是没听过有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