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计生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对二女户的奖励规定,各省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
1、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以山西省为例(仅供参考),《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从60周岁起由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奖励扶助金:
(一)只有一个子女的;
(二)只有两个女孩的;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就是计生奖扶。就是父母年满60周岁以后,可以按月领取一定数量的计生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