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离婚的女性,有一个7岁孩子,当时离婚的时候把孩子的抚养权给男方了,但是孩子一直在我家他不带

2024-11-23 21: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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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并由男方支付抚养费。判决书中写明的话,他不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以下情形,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