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消费税的税率形式:
【中级会计职称考讯】 消费税的税率(见教材消费税数目、税率)(P329-330) 消费税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即单位税额)。 提示:应税消费品的具体适用税率在考试试题中一般会有提示。 1.注意掌握:(1)比例税率:多数应税消费品;(2)定额税率:成品油、啤酒、黄酒;(3)复合税率:卷烟和白酒。 2.从高适用税率: (1)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 (2)纳税人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消费税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 (3)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