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险报案:具体内容:损失较小,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损失较大,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经许可,亦不必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损失确认:配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现场查勘,确认损失。车辆进厂修理经拆解后,还发现其他损坏的,马上请保险公司复勘。
损失确认:配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现场查勘,确认损失。车辆进厂修理经拆解后,还发现其他损坏的,马上请保险公司复勘。
车辆单方事故:指不涉及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物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举例:碰撞外界物体,自身车辆损坏,但外界物体无损坏或者无需赔偿 。
第一步:报案 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第二步:现场处理 1、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
2、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
第三步:定损修理 1、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
第四步: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第五步: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第六步: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出险报案
具体内容:
损失较小,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
损失较大,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经许可,亦不必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注意事项:
务必保留事故现场。
尽早报案。
损失确认
具体内容:
配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现场查勘,确认损失。
车辆进厂修理经拆解后,还发现其他损坏的,马上请保险公司复勘。
注意事项:
逐项核实损失项目
申请索赔
具体内容:
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
1、保险单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
3、损失清单
4、保险公司估价单
5、行驶证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修车发票
8、施救费发票(限合理的施救)
9、事故证明(在保险公司确认事故现场,亦可由事故单位自行证明)
注意事项:
1、单证务必提供齐全。
2、尽早申请索赔,发生事故之日起二年内不提供单证申请索赔,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领取赔款
具体内容: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前往领取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