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卫生许可证 是怎么拿的 需要多长时间才可以办下来

2024-12-28 18:54:5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 食品卫生许可证范围: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行业都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包括餐饮业、食品零售业)(1) 到卫生监督部门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 提供相关卫生资料;(3) 卫生监督员现场审查;(4)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5) 对生产经营相关产品进行卫生检查、监测及餐具流水线卫生前廉评价;2、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发证范围:凡从事:(1) 宾馆、饭馆、旅店、执行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3)影剧院、录像(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6) 商场(店)、书店;(7) 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都必须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卫生许可证须知1、 办事流程1、 申请单位申领,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提交有关资料;2、 在收到申请书10个工作日内,卫生监督员对现场及有关资料进行卫生审查、监督;3、 符合发证要求的,由卫生监督员签署“同意发证”意见;4、 对审查不合格者驳回申请或提出整改意见, 申请单位整改后再申请重新审查;5、 现场审查合格后, 申请单位持受理单到办证中心缴纳办证费用,安排从业人员体检;6、从业人员体检合格, 申请单位凭体检表和缴费发票到办证中心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卫生许可证。2、 申报材料1、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 固定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3、 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4、 工商行政部门发出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5、 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其说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者需提供);6、 有关原材料及配方资料(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者需提供);7、 非武汉市户口从业人员还需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或“婚育证明”复印件;8、 换证户提供“原卫生许可证”。3、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4、 收费标准体检费60元/人,健康证工本费10元/人,许可证工本费10元/户,审查费80-160元/户,监测费:餐饮业:300-2400元;副食业:320-1280元;加工业:1500-2500元以上(监测费每户按实际项目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个人卫生许可证须知一、 办事流程1、 申请单位申领, 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提交有关资料;2、 在收到申请书10个工作日内,卫生监督员对现场及有关资料进行卫生审查、监督。3、 符合发证要求的,由卫生监督员签署“同意发证”意见;4、 对审查不合格者驳回申请或提出整改意见,申请单位整改后申请重新审查;5、 现场审查合格后,申请单位持受理单到办证中心缴纳办证费用,安排从业人员体检;6、 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申请单位凭体检表和缴费发票到办证中心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卫生许可证。二、 申报材料1、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 固定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3、 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4、 工商行政部门发出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5、 换证户提供“原卫生许可证”。三、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四、 收费标准体检费60元/人,健康证工本费10元/人,许可证工本费10元/户,审查费80—1000元/户,监测费285-3276元/户(审查费、监测费按实际项目,实际情况收取)。

回答2:

1申请材料: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1份);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企业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原件1份);
4.经营人员的健康证明文件(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体检记录或健康证;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及培训记录(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5.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必须是由申办者签署,并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盖章确认),营业场所、仓库为自有物业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如:《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查询证明》等);
7.保健食品卫生和质量管理制度(复印件1份);
8.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定型包装食品(不含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可提供该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办事程序

开办发证审批
受理申请材料——现场验收——做出是否核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办理条件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卫生和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经营人员经健康检查合格;
(三)具有与所经营保健食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保健食品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四)符合《市开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的要求 (见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