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党的领导才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几个原则中第一个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决定》第七部分提出了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等七个方面的任务,来落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就要理直气壮地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把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在民族危难时刻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后取得的。共产党领导人民站起来了,人民衷心拥护共产党执政。
在和平建设时期,人民可以通过直接选举,也可以通过间接选举和制定宪法来赋予一个政党领导地位和权力。
经全国人民反复讨论和多次修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明确规定了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因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是完全合法的。这种合法性的实质在于人民拥护和支持。
新中国成立65年来,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成就超过了同期世界上所有其他国家,包括那些实行多党竞选的国家。
尽管中国在发展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共产党有决心、有能力、有办法领导人民逐步解决这些问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绝不会辜负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如果不顾这些事实,单纯根据执政党是否通过普选竞争产生来判断其合法性,那是完全错误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保证
错误。
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是党的领导。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扩展资料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参考资料来源:
共产党新闻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