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届广交会展位操作流程
105届广交会:时间为2009年4月15日-5月7日。参展形式可分两种:联营参展和不联营参展。
一、(1)联营:企业需准备以下资料,在2008年12月20号前,以传真方式给联系单位。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企业中英文名称1份;
3、参展产品目录1份;
4、第105届广交会联营参展申请表;
2 参展企业的名称里面出现“外贸、进出口、贸易、香港、台湾”及外国的字样不能联营。联营的企业可在广交会官方网站和展位上能显示企业名称,但在选择展位位置的优劣方面没有选择权,完全服从广交会的统一分配。
(2)不联营:企业需准备1、2、3条,在2008年2月20号前,以传真方式给联系单位。
2 不联营的企业在广交会官方网站和展位上不能显示自己企业的名称,以他人企业名义使用展位,需遵守广交会规定,但在选择展位位置的优劣方面有选择权。
二、 联营企业,在2008年12月20号前,不联营企业,在2008年2月20号前,参展企业根据所签订合同中规定时间及条款向甲方指定账号(户名:广州市锦鑫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五羊支行 账号:8208-0154-7400-04291)支付展位费预付款全额的50%。
三、2月20号至28号前,参展企业需要将办理参展证的相关资料送到广州市锦鑫展览有限公司公司(注:每个展位最多提供两个参展证),办理证件需准备以下资料:
1、参展人员二寸蓝底彩照四张、头像占照片的三分之二 <相片背面写上当事人名字>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四张。
四、2月20号至4月10号前,联营的参展企业可查询到楣板情况。(可在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上查询),若查询不到上楣板情况则以展位确认书并补签代理协议为准。同时参展企业在三个工作日向指定账号支付展位余款。不联营的企业根椐所签订合同中的规定的条款支付展位余款。
五、5月1至2号交付展位参展证给参展企业,参展企业可凭参展证进馆布展。若参展证1号仍未办理好,参展企业可凭筹展证进馆布展。
六、5月3至7号,参展企业按时参展。
七、5月7号根椐组委会的规定,企业按规定时间撤展。如需增加撤展人员需提前向联系单位提出申请。(时间必须在4月28日-5月3日提出。)
八、如参展企业需要展位特装(装修)的,必须在预定展位的同时,向联系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