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如果有多套房,在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被拍卖抵债,如果是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则不会被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有两种可能:
1、不拍卖房屋。原因:该房屋系你朋友全家生活居住唯一处所,我国制度以及实践上对这类房屋一般不采取拍卖措施。这是为了保证被执行人生活最低需要。
2、拍卖,但是拍卖所得需另外为你朋友购买一套足够他们全家居住的,小一点的房子。这是为了兼顾债权人的利益和债务人的生存权利。
可能性比较的是第二种,因为你朋友的房子属于比较大哪种。
1、农场肯定会被拍卖来还债。
2、房子:
(1)也很可能会被拍卖,但会给他们一家人安排一处较小的、合适的住房主。(2)但农村房拍卖有局限:一般只能拍卖给本村村民,拍卖给不是本村村民的人,无效。
3、建议:
(1)让你朋友尽量在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申报自己的全部财产(避免被认为是拒不执行而被拘留或采取其他措施);
(2)和执行法官、对方当事人协商,承诺分期偿还并答应支付一定利息,以换取保留房子或部分农场农资,来争取生产自救的机会和条件。
应该会拍卖的,因为这种房子在满足全家人基本生活空间外还有很大限制空间,法院会因为这个原因儿拍卖房产,但会留足生于生活费以及换购小户型房产的钱。
把债务人和家人的基本生活解决的前提下,会进行拍卖的!!!
赶紧提出担保,赶紧的向同一法院提出财产担保,以解除对债务人的保全措施。赶紧啊,,,
或者先与债权人和解,想办法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