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关于公司法的问题

2024-12-27 11:17: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说得已经很清楚了,但是单位如果没有被法院宣布进入清算程序,法院无法判令股东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
如果法院判令股东清算,股东没有做,可能根据情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判例中,因为债务在前,清算在后,也就是清算不力产生的连带责任不好认定,一般都应该酌情判罚,因此你的请求被支持的可能性较小。

回答2: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回答3:

你可以申请债务人公司破产,无权直接请求人家清算。如果该公司已经公告要住校,这时你可以申报债权,要求清算组清算。虚假出资的事情可以在判决执行过程中通过法院查账解决,自己没法差。

回答4:

可以。

回答5:

追究公司股东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