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需要预约时间吗?

2024-11-23 22: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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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需要预约,但有冷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附件7)的,应当出具。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回答2:

办理离婚协议必须提前预约办理
冷静期三十天以后才可以正式拿到离婚证
办理离婚证需提供双方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回答3:

其实现在办离婚手续的话基本上是不用预约的,但是如果说一些大城市的话可能会出现要预约才可以办理,基本上到了离婚大厅那里就需要取号排队,如果遇到一些人多的情况下可能需要预约才可以,因为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所以最好是打电话去问一下婚姻登记处那里,

回答4:

办理离婚证不需要预约时间。
只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就可以了。
当然在一些特殊的日子需要预约。比如说2月14日去办理,或者七夕节去办理,需要进行预约。因为这些日子会比较挤。

回答5:

需要
法律分析:离婚是需要预约的。我国现在确立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男女双方想要办理离婚登记的,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再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