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胡律师:
你父亲去世后没有留遗嘱,由你母亲、你、三个哥哥、一个姐姐平分继承;因为你两个哥哥先父亲之前去世,所以由他们的那一份由他们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你,你姐姐还有哥哥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已去世的哥哥的子女没有对你父亲财产的继承权~
答:
你,你姐姐和哥哥,你已去世的两个哥哥的子女都有继承,但孙子没有继承权。在分配遗产时对你姐姐应当予以照顾。
《继承法》第十条 第十二条 的规定 法定继承人 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 子女 父母。配偶 子女 父母是最近的亲属。在法律上有相互抚养的法定义务。因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丧偶 儿媳对公 婆 丧偶女婿对岳父 岳母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 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是近亲属 在法律上于一定条件下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因而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不是只有你们有继承权,两个哥哥的子女是代位继承,是受婚姻法保护的。
你父亲的所有的子女都有权继承你父亲的房产,已去世的两个哥哥的子女代位继承你父亲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