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得有户口本,还有身份证和结婚证带齐协商好可以去民政局离,如果没协商好就得找律师写起诉书才行,写好后去法院的立案庭递交然后等法院通知哪天开庭就可以了
离婚有因,长期情感不合,常出现家暴力,有外遇等等,法律会跟据所得证据给予公审
我认识很多律师,有需要可以给你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