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没有关于正常离婚时男方需要补偿女方的规定,婚姻法规定离婚时的补偿只包括《婚姻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根据在婚姻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来决定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离婚的,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男女双方都得不到补偿,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