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可以入选业主委员会吗

2025-03-09 13: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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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一定。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长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担任,他不是业主,今后不能当选业委会成员,筹备组其他成员是业主代表,业主代表由广大业主推选每栋楼产生的1-2名业主代表,也可以称为房管小组长,在业主代表中产生5-11名单数的业委会委员,不可能每个业主代表都当选业委会委员。
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业委会委员,产生的委员也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前提条件业委会成员必须是业主,业主的亲朋好友不得当选业委会成员。
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筹备组完成了使命解散,由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回答2:

筹备组的业主成员可以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筹备组的非业主成员不得竞选业委会委员,因为业委会委员必须是业主。同时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如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都没有禁止筹备组的业主成员不得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各省市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细则等,对此也没有禁止,有的地方细化明确了筹备组成员终止,筹备组的解散时间,比如湖南的:《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其筹备组成员资格即行终止,筹备组应当从符合条件的推选人员中依次递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第41条第二款规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筹备组在业主大会成立后即自行解散。

回答3:

可以的,但是要经过程序,要经过筹备组推荐,自筹备组成员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后,筹备组成员会出现空缺,那么筹备组要经过合法程序进行按需补齐筹备组成员。不然造成筹备组成员单数变成双数不符合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