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希望你们看到这条文章后,对自己有帮助,也希望相关人士看到后,帮助农民工维护我们的权益。
今年5月份,我的家属正式入职“长城集团欧了约车,石家庄分公司(开发区方大科技园)”,入职前签署劳动合同以及用车协议各一份,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入职一个月内公司必须与本人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一式两份,公司和个人各一份,但是公司尚未给与本人劳动合同,直至近日我跟公司反映这个问题,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如需要劳动合同,可以来公司拿,给你们开一份,这是什么逻辑?什么态度?
在职期间,我的家属兢兢业业,不敢请假,不敢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就在12月份初,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长城集团欧了约车对此事漠不关心,直至目前也没有代表出现,全程由我家属本人处理,伤者入院也是我们出钱垫付的医药费,至今伤者仍在住院,长城集团欧了约车也没有任何表示,
发生交通事故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我们个人承担,不仅如此,车辆被扣期间公司给予个人100元/天的罚款,非但没有给与任何帮助,还要进行罚款以及处罚,造成的一切损失公司要求个人承担,就连保费上涨,也要由个人承担上涨的保费,车辆受损,走保险修车,还要由个人承担费用的20%,。总结一下,需要我们承担的费用包括:上涨保费、车辆受损费用、每天100元的罚款、以及扣除各种奖励。
由于公司制度苛刻,不合法不合理,我们一致商量决定,主动辞职,上交车辆,但是上交车辆前,车辆的任何损坏均有个人承担,就连小小的一道划痕,就要罚款本人四百元,4S 店员工告诉我们,公司要求4S店以各种理由进行罚款我们,罚款不能低于1000元,当时我们也没想太多,甚至自己垫付把车损部分进行补漆维修。长城集团与4S店内外结合,从我们劳动者身上获取利益。退车时,就连车上的紧急医疗包也要以100元的标准售卖给我们,在职期间,医疗包甚至都没拆封过,离职为什么还要我们把他买下?这是长城集团以另一种手段谋取利益,欺诈劳动者。
入职前,我们交于公司10000元的押金,公司承诺,离职退车即还给本人,但是我们离职手续已办好,车已退还给公司,公司还要以各种理由不给本人退还10000元的押金。
作为本公司员工,发生此事情,并非本人所愿,希望得到公司谅解,也希望能感受到公司的温暖,但是这一切的一切,公司从未出解决面,全部由我们个人承担,还要进行罚款,不近人情,规章制度不合法不合理。
作为本公司员工,公司有义务为员工承担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公司给车辆入的保险是保证车辆安全的,不是让你们去犯法的?这是什么态度?我们作为公司员工,这不是公司应当承受的风险吗?出现意外,难道公司要撇清一切责任,全部由员工本人承担?合法?合情?合理?
我以简单并非负咋的口吻将整件事情的经过大致叙述了一遍,都能看懂长城集团的黑幕吧?长城集团人的冷漠,望相关部门重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长城这个公司。待遇还是非常好的。
还好,只要你努力的工作,就是管理有些严格。
保定长城汽车是国内比较大型的汽车制造行业。看着点对口的情况下,可以选择。
这可以在当地的百度贴吧或者长城的百度贴吧里面咨询一下长城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