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这是今年1月中美再次签署限制进口中国文物政府间谅解备忘录后,首次中国流失文物自美国返还。也是自2009年备忘录签署以来,美方第三次、也是规模最大一次中国流失文物返还。
如上图所示,今年1月中美双方续签的“限制进口中国文物政府间谅解备忘录”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对旧石器时代到唐末的归类考古材料以及至少250年以上的古迹雕塑和壁上艺术实施进口限制的谅解备忘录》。基于此备忘录的名称可以看出需要对“旧石器时代到唐末的归类考古材料以及至少250年以上的古迹雕塑和壁上艺术实施进口限制”。这也是美方此次归还我国361件(套)流失文物的法律依据。
当然,中方在追索文物上的不懈努力和中美建交40周年的契机也功不可没。
正如中方官员在仪式上说,中国流失海外文物是中国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寄托着中国人民质朴深沉的历史情感和文化记忆。这批中国文物艺术品的返还是中美双方长期精诚合作的成果,不仅标志着双方在文物追索返还行动上的相向而行和相互支持,也将进一步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为保障全球文化遗产安全提供典范,为中美建交40周年献上一份厚礼。
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此次返还充分体现出中美双方在文物领域全方位、多维度合作共赢的成果。
负责归还事宜的都是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和海关执法局,确切的说是其下属的国土安全调查局(HSI)。其肩负着调查走私入境美国的海外文化遗产、艺术品和文物的独特职责,并主动将缴获文物物归原主。
HSI的职责之一就是调查走私入境美国的海外文物,并主动将缴获文物物归原主。
在美国,《联邦海关法》给予HSI在调查不正当进口及运输文化财产的犯罪中处于主导地位。《海关法》允许HSI扣留非法带入美国的文化财产,尤其当这些物品已被报告丢失或被盗时。
同时,如果一个国家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签署国,并与美国之间签署了双边协定,那么HSI推动执法过程会变得容易一些。
目前文物返还领域有两个国际公约,一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简称
“1970年公约”)。另一个是1995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过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简称“1995年公约”),使国与国之间归还文
物具有了可操作性。
中国也分别加入了1970年公约和1995年公约。
2009年1月,中国还与美国签署了关于限制中国文物入境美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对旧石器时代到唐末的归类考古材料以及至少250年以上的古迹雕塑和壁上艺术实施进口限制的谅解备忘录》,为HSI的执法行动提供了更为细致的法律依据。
今年1月,中美双方续签了“限制进口中国文物政府间谅解备忘录”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对旧石器时代到唐末的归类考古材料以及至少250年以上的古迹雕塑和壁上艺术实施进口限制的谅解备忘录》。该文件为本次文物归还树立了法律依据。
主要是为了:
搞好与中国的关系。
国际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