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签了劳动合同,在第三天就不想做了,可以直接走吗?还在试用期!!

因为做了几天感觉不怎么合适,希望尽快有人帮忙回答- -
2024-11-24 06:35:2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我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干了,不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直接走人的话,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有可能会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接下来的新工作。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子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那么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回答2:

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单位就可以在3天后离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3: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到了3天就可以走了,不需要任何人批准。
注意需要用人单位给开解除合同证明,否则会影响你以后的就业。

回答4:

去面试他说签了合同招满了刚去公司去三天不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