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包工头,一般是指没有国家认定的资质以个人名义承揽工程的人。那么在法律上“包工头”是以个人名义招用的工人,原则上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包工头”有义务向所招用的工人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恶意欠薪已经入刑,故意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包工头”与发包方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发生纠纷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违法的发包与承包形式不受法律保护。
看起来像一句表白句,翻译起来的话应该是,爱情在哪里出现,我的心便会在哪儿出现,差不多应该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