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期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也已立案并下了裁定书,但法院未及时执行造成财产无法追回,怎么办?

2024-11-25 13: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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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所说情况属实,法院有责任赔偿未能及时保全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回答2:

追究那个法官的责任,属于渎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