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发放金额等相关事项,劳动者在年终奖发放之前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劳动者未发的年终奖工资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二、关于奖金的范围
(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二)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实物奖励。
(四)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在解释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工资,也说明了其组成。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年终奖应视为劳动报酬的一种。至于是否发放年终奖,具体的标准和发放方式等主要取决于单位相关制度。一般说来,虽然提出了辞职申请但仍在职的也应获得年终奖,但是具体还是要看贵单位有没有明文规定离职人员无年终奖。
在实践中,如果离职者已在单位工作满一年,要求年终奖发放的获得仲裁、法院支持的机率比较大;不满一年的,机会不是很大。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