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监事,是指公司法人中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的股东代表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必须设立监事会,其他公司监事人数不限,任期一般为一年,可连选连任。监事必须是股东,但不得兼任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监事的职责是:随时审査公司的财务状况,听取董事报告公司业务情况,审査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的各项报表,并提出意见,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有关董事对公司发生利害关系的事项,必要时也可召开股东会。有的国家监事会的权力很大,它可选任与解任董事会成员,批准董事会重大的业务决定。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因此,法人应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否则,法人无法进行各种民事活动。所谓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指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应与法人的性质、规模等相适应。我国一些法律法规对有关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要求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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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如果只是担任该公司的挂名监事,不做法人也不做股东,那您是不会存在任何风险的。
监事,其实就是股份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也被称为“监察人”。
监事的主要岗位职责就是负责全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原则上来说,监事的权限最主要的就是受监事会主席委托,行使对全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通常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若监事任期届满,公司可以召集股东大会进行补选,连选则可以连任。若监事任期届满且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监事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1、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2、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4、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5、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公司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6、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7、允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8、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9、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
10、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11、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时,允许其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12、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由此可见,一家公司的“监事”,拥有较大的权限,也对公司的合法运作负有极为重要的监督责任,但是只要不是该公司的法人或股东,挂名监事就不会有任何风险。
公司监事有风险吗?
一、公司监事的法律职责: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二、公司监事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为促使监事依法为公司利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得到恢复或补偿,《公司法》明确规定了监事违法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害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股东:承担经济责任
法人:承担刑事责任
监事:仅监督职责,无经济、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