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领取了结婚证,考虑到买房问题,由我父母出资首付,但是他们要求房产证只能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可以么?

2024-11-25 05: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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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相关规定: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3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案例:

小张系外省人,2013年考进长兴县某机关公务员,经人介绍与本地姑娘小李相识并相恋,双方于2014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与小李父母居住在一起,2014年10月小两口看中一套商品房,于是小李父母为他们支付了全额房款,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小李一人名下。

2016年5月份小张与小李因性格、生活习惯等差异协议离婚,但双方因房屋的权属发生了争执,小李认为购房款系其父母支付,属于他们赠送给自己的,与小张无关,并提交了其父母支付购房款的银行转账凭证。而小张则认为该房屋系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平分。

本案中小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虽然是在其女儿婚后所买,但产权登记在小李一人名下,应视为只对小李一人赠与,该房屋应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

回答2:

可以,主要男方没问题就行。

回答3:

可以,只要女方没问题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