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贪污被判三年以下,是否可判缓刑,要看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
《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根据你的描述,当事人因贪污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是累犯,而审判人员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法院是有可能判处缓刑的,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一、根据刑法规定,适用缓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3、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刑法修正案对适用缓刑条件做了修改,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4、不属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