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做的是:
(1)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4)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2.如果家属已经知道了涉嫌的罪名,不想在此阶段为其申请申诉或控告、取保候审等,可以不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家属也可以自行申请。
侦查阶段律师作用如下: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
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
3、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