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丢了,被他人冒用做违法的事,我是不用应承担责任的;
1、按照《居民身份证法》中的有关规定,身份证一旦丢失或者被别人盗用,造成财产、名誉受损等情况,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通过相应的渠道向有关部门追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2、身份证丢失后,身份证所有人有尽快去挂失丢失身份证的义务,向公安机关申领新的身份证,同时作废丢失的身份证,取得挂失证据。当遇到有人冒用身份证从事诈骗等违法行为,侵犯原持证人财产权或者名誉权时,可以提供挂失证据来佐证其与违法犯罪活动无关。
3、《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对冒用身份证者的法律责任有详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报警
去法院
首先,立刻去查个人信用记录,看看自己名下都有哪些卡不是自己申请并使用的;通过这个网站获取自己的信用报告就能看到名下所有的信用卡、刑事犯罪记录等,其次,对于不是自己开户的卡,向开户银行查询这些卡的开户地,向派出所报案,报案内容:
关于身份证被盗/丢失。向步骤上述中的开户地派出所报案,把身份证丢失被盗/丢失的事情说清楚,落实到文字,写明被盗的情况(丢失的时间地点),身份证号等信息,记得收好报案回执单;如果公安机关要求你登报,按要求登报声明并保留刊登该声明的报纸原件至少2份(如有条件建议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