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案件的实践中经常遇到有部分公司利用双休日要求员工或公司管理层进行内部培训或参加会议,这到底算不算加班呢,法律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员工方与公司方各执一理,前者认为是加班,后者则认为不是加班。经过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真研究,对这一问题做如下剖析。 要正确识别这一现象到底是不是加班,要从加班的定义上来说。我们平时说的加班,其实包括加班和加点。所谓加班,是指员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从事工作。加点是职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标准8小时的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工作。识别加班加点要注意以下几点:1、 加班是用人单位要求的;2、 加班的内容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3、 加班发生在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之外。 第一,公司内部培训或参加会议是否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呢?这自然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内部培训不同于在单位外的培训,一般都是用人单位让员工去参加的,而且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名为培训,但多是内部的业务交流,或是外聘某一方面的专业人士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无论如何,均为用人单位的要求,而且也是为了员工更好的为用人单位服务而为,最终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 第二,内部培训和会议是否体现了用人单位的意志?既然是用人单位要求的,肯定体现了单位的意志。 第三,内部培训和会议是否在标准工作日之外发生,也是判断的重要特征。综上所述,发生在双休日的单位内部培训和会议都是属于加班的项目,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员工加班工资或及时进行调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