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法院在没做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这样直接扣划合法吗?”:
(1)如果对方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有权直接划扣被执行人的存款、并不需要通知被执行人。
(2)但是:不通知就直接划扣,限于是被执行人的存款,也就是说:法院只有权划扣A的账户里的钱,但无权划扣C的钱款。
2、你说的情况:虽然事实是是C的钱,但C却打入了A的账户里:那么,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认定A的个人账户里的钱就是A的,从而强制执行划扣,并不违法。
3、至于划扣的数额:最后一次划扣不是每年的2500:有可能是有强制执行费用、或者是A迟延履行的利息。
4、A以前被划扣的钱款:除是他手里的收据外,还会有银行的转账资料作为证明,没有什么大事。
5、“不知道这种情况能够讨回吗?”:如果C有证据证明那笔钱是C的、而不是A的,就可以讨回;如果没有证据:很难讨回。
6、建议:
(1)不必再追究划扣是否有通知的程序问题:如果是划扣C的卡里的钱不通知就有问题了,可现在划扣的是被执行人A的账号里的钱呢。
(2)重点应放在:证明这钱是C的。可以让给C钱的对方出一个证明,证明是何时、给了C多少钱、存到了什么账号里等。
法院扣划存款的,应当向存款所有人下达扣划存款的《执行裁定书》。不知其联系方式和地址,无法通知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其送达扣划存款《执行裁定书》。
需要说明的是,法院扣划存款是依职权的强制执行措施,执行裁定书送达到银行时即生效,不需要提前通知存款所有人。
1,法院执行过程可以直接扣划,会给银行扣划手续。不必通知当事人,您认为不合法可能是主观了
2,如果扣划多了,那么你可以到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3,至于钱是C的,这一点基本行不通了在法院那里,法院对帐户,不对人的
肯定不合法,你又没有授权予他
为何不愿意请律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