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深惠路阳光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先交20报名费,面试又要交190服装费

2025-03-06 14: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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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这样是违法的,请维护自己正当法律权益。

劳动合同法里有规定: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这个不合理的费用包括押金、介绍进厂费用、入职保证金、服装费、培训费等。总之员工到公司上班,什么费用都不用出,就算产生的合理费用也不能由员工出钱。比如培训费,国家是允许的,但是可以在未来的工资中支付,不能由员工先掏钱!

回答2:

收取服装费是绝对违法的,这家公司显然是骗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