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建房,但要符合城乡规划,且要履行有关法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
第二十五条 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
第四十二条 农村村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宅基地使用证明或者房屋权属证明、村民委员会意见、新建住宅相关图件等有效证明文件,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村民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的,应当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办理程序,按照前款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线。未经验线,不得开工。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村民自建住房的规划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进行。
国家没有法律规定这些。 但是管理你们的是乡《镇》政府,你已经拆了,就不好说了,你拆一半建一半,那叫修缮,他们就不好出面管。你把二楼都拆了,就叫翻建了。 托个熟人去说说吧!解释一下,别和政府抬杠。把局面闹僵,对你家更不利。
不是不让盖啊,是你没有找对人啊,村里的事情就是村里说了算,你只要人情方面做好了,批个翻建应当没有问题的!
我要建房子,但是乡里镇上的管理员都说是农基地不让盖,但是我别的地方没有地盖房子,只有这个地能盖,网友们能给个意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