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别人去打人,教唆者不一定属于共同犯罪,如果是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打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如果教唆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故意打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以及教唆年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打人的,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分析
对于教唆别人去打人这个问题,实际中是否是属于共同犯罪,可以先确定是否属于共同犯罪行为。 而按规定,共同犯罪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实行行为,比如两人犯故意伤害罪,各自殴打对方;
2、组织行为,一般是犯罪团伙作案
3、教唆行为,具体形式包括劝说、请求、挑拨、、利诱、威胁等
4、帮助行为,并且帮助可以分为事前帮助、事中帮助和事后帮助。
因此,教唆他人打人会成立共同犯罪。 不过,是否成立打人的教唆犯,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教唆犯以劝告、嘱托、指示、利诱、怂恿等行为引起他人打人的犯罪故意
3、教唆犯故意教唆他人实施故意伤害罪。所以,教唆他人打人满足以上的条件的,那么便会成立教唆犯,需要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并且,教唆犯要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具体而言,就是犯罪中的主次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你说的教唆属于刑事犯罪的范畴,但从你家人的伤情看,其只符合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人身损害赔偿关系(公安机关处理的范围是造成被害人轻伤或重伤结果的案件),或者叫侵权,这种情况下,你们也只能去法院起诉处理。对于让人打的人在这中间的身份是指使者,应与打人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二者属于共同侵权人,应对造成你家人的伤害后果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1、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2、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2、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你的情况只能算是一般的共同侵权行为,侵犯人身体健康权的行为,是民法调整的范围,而不是刑法调整的范围。共同侵权人对你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不过照你的情况很难办,因为侵权人(包括你说的“教唆”者和打你的人)都走了,你就根本无法要求他们损害赔偿了,现在想起诉想请求损害赔偿都没用。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1.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所谓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指教唆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所占的地位和它的实际危害,即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教唆的程度,对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及其在实施所教唆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在处罚上也应有所不同,对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按照刑法关于主犯的处罚规定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的发育不够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易受坏人教唆而陷入犯罪的歧途,所以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本身就是一种严重?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