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济宁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简 章
我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3名工作人员,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2006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 [2006]16号)精神,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1、200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限济宁生源;
2、工作单位在济宁,且具有济宁常住户口,按国家规定履行了合法就业手续的在职人员;
3、其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限济宁常住户口)。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济人字[2006]12号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6、经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不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6年7月15日--18日。
查询时间:2006年7月16日--20日。
现场认定时间:2006年7月20日--21日。
现场认定地点:济宁人才大厦(火炬路23号,乘坐8路、20路、21路公交车即可到达)。
(一) 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登陆http://www.jnrsj-sd.gov.cn(济宁人事信息网)或http://www.kzrcw.com(中国孔子人才网)网站查询,并办理报名手续。
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需递交本人手工填写的《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贴有本人近期1寸同底版照片的《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主证(一式二份)。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考务费,由人事部门在其《准考证》主证上加盖钢印。考务费收取标准为:应届毕业生40元,其他人员60元。
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于7月26日—27日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为放弃。
除特殊情况外,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单位或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为减轻困难(特困)家庭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可凭市人事局发放的《济宁市困难(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服务卡》,也可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考人员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收考试考务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专业考试的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所在居委会同意报考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及《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主证。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交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在专业考试前2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招聘单位还应审查报考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专业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由市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工作的毕业生,手续完备、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事业单位的,综合考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现场认定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市、区)组织或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在现场认定时进行初审,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考试。
(一) 综合知识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采用笔试。
考试时间:7月29日上午8:30—11:30
考试内容:政治、法律、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四门科目合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为200分,每科各占50分。
综合知识考试结束,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除特殊岗位外,在合格分数线内,以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单位或岗位,进入专业考试人员的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性质单位进入专业考试人员的最低考试成绩。
(二) 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考试方式不作统一规定,具体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选人需要确定,考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确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业考试应于8月20日前结束。
考试结束后,综合知识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按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各占50%,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如招聘单位同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加分人员优先、其次按综合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将在市人事局网站和中国孔子人才网站公示。
五、考核和体检
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被考核人员。其中,参加专业考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数的单位或岗位,被考核人员专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核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聘用
考核和体检均合格且报考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事局网站和中国孔子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就业等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
被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定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安排到我市经济欠发达县对口帮扶、锻炼一年。
被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咨询电话:2967955
附:1、2006年济宁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2、2006年济宁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单位简介
考试内容有政治、计算机、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题型有选择题(单选和多选)、写作,共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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