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暂估入账的账务处理问题

2025-01-06 03:16:5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4月对3月的估价入库原方向原金额红字冲回,4月发票到后正常做账。其他不影响。例如:估价入库借:原材料10000元,贷:应付账款-估价入库10000元,
冲回:原材料-10000元,贷:应付账款-估价入库-10000元,
发票到;借:原材料8300,
应交税费-进项税1700
贷:应付账款10000
对多进成本可不予调出,也可以在月底对多进成本借:库存商品-1700(红字)
贷:原材料-1700(红字)

回答2: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必须作暂估入库处理。而且必须填制“入库单”,财务凭入库单才能作暂估入库的会计处理,在下月初就要冲回。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暂估入库的价格要为不含税价。

给您个较不错的案例吧!
1.收到材料时:
借:原材料-估价入账
贷:应付账款
原始凭证为公司自制的入库单,金额为不含税的金额
2.当月结转成本时: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原始凭证为公司自制的领料单,金额为材料的月加权平均成本
3.当月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发票入库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原始凭证为业务部门的付款申请单和银行的回单
4.下月发票到时: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发票入库
原始凭证为公司自制的入库单,对方的发票记账联.

暂估入库和发票的差额直接在原材料帐户内平衡,已计入当期发出材料的成本;
应付账款-估价入库,子目反映的是截止期末已到材料未到发票的金额;
应付账款-发票入库,子目反映的是截止期末已到发票未付款的金额或已付款未到发票或材料的金额
主要的是要求暂估入库金额与发票实际不含税金额尽量一致。

问题补充:按照该批原材料的总数量和领用数量分摊后进行调账处理。
比方说:该批原材料的总数量1000kg;领用300kg,其中:在产品中含原材料100kg,产成品中含原材料100kg,销售产品中含原材料100kg。进项税额10000。调账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
贷:原材料7000
贷:生产成本1000
贷:产成品1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000

回答3:

正确的处理应该是月末按不含税价估价,然后次月初全额冲回,票到后再正常做会计处理。你已按含税价估价了,那么还需要调整生产成本。

回答4:

直接冲回当时做的暂估入账,再按正确的做进原材料和税金,和企业的结转成本无关
当时借:原材料 1170
贷:应付账款-暂估1170
现在做借:原材料 1170(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1170(红字)
借:原材料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70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1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