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交纳基数是根据每个人的工资总额按比例定的,企业可能会考虑负担水平而不调整基数,应该有个最低、最高限,要企业统一上报调整才行
每年的6月中旬开始操作调整基数工作,从7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文件规定的收入项目核定公积金缴费基数,不得突破上限值。具体是拷程序报盘还是领取汇缴清册填报需咨询当地公积金部门。
现在正是核基数的时候,可以改。由单位核定基数,上报汇缴清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